6万元打水漂!公共区域搭盖“玻璃房” 柳州这个业主懊悔死了!

来源:爱游戏网页登录入口官网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1-14 00:12:55

  小区高楼前后的公共区域,不能随意占用建立建筑物,否则将面对被撤除的命运。1月18日上午,滨江东路飞龙富苑小区一处违法建立的“玻璃房”,就因为占用了公共区域,被柳北区城管法律局依法撤除。

  据法律人员介绍,此前,有居民向柳州市才智城管渠道反映,该小区住在一楼的居民黄某私行占用公共区域进行违法建立,期望城管法律部分查办。柳北区城管法律局接到告发后,当即派法律人员前往现场勘查,发现黄某在紧靠客厅的公共区域,搭好钢架后,镶嵌上玻璃,搭盖了一间合计面积27.3平方米的“玻璃房”。法律人员现场取证后进行立案查询。

  当事人辩解称,他十年前买房时,房开其时许诺说,紧挨着客厅的这一片区域是“赠送的”,“随意怎样用”。两年前,黄某买来方形钢架和加厚的玻璃,未获得任何批阅手续,便私行建立了一间钢架结构的“玻璃房”,用来休闲和堆积杂物,连人工带资料,总共花了6万多元。因为深信这一片区域“能够随意运用”,没想到不能乱搭乱盖。

  法律人员立案查询期间屡次上门教育劝说,当事人终究许诺合作法律作业。1月18日,柳北区城管法律局组织劳务工人,选用手艺撤除的办法,对其违法建立的钢架“玻璃房”进行撤除。

  据了解,一直以来,占用小区公共区当作“私家领地”成为了一个“恶疾”,一些住户以“防高空坠物”为由,房子旁有块空位就乱搭乱盖,周边居民对此非常不满。法律人员表明,将继续加大查办力度,市民如发现相似现象,可反映至才智城管渠道,法律人员将依法查办。

电话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