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平台搭建“阳光房”违法得拆

来源:爱游戏网页登录入口官网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1-25 19:23:10

  通透明亮,风景无限,拥有一套阳光房确实让人惬意。不过,如果这阳光房搭错了地方,甚至占用了公共露台或天台,那就不仅侵犯了其他人的权益,而且还是阻碍消防车登高操作、埋下诸多安全风险隐患的违法行为。

  近日,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城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一小区时,发现商铺屋顶上莫名多出了很多黑色的金属钢架。“这是什么?是谁设置的?何时设置的?”执法队员心里犯起了嘀咕。为了解情况,执法队员来到商铺顶楼,发现这块大约100多平方米的平台成为了一片施工场地。现场工人们正在搭建未完成的钢架结构,平台上还堆放着刚拆封的钢材。经拍照取证和初步勘查后,执法队员要求相关当事人立马停止建设。经初步了解,这里要搭建的正是阳光房,而要搭建这个阳光房的业主是二楼的4家住户。

  “这里是我们自家的露台啊,为什么不能建呢?”业主们理直气壮、振振有词,对于停建的要求很是不解。

  执法队员告诉业主们,根据《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,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属于违反法律行为,应当依法拆除。而且,这个平台虽然对着业主们的窗外,但其实属于公共空间,不能私自进行搭建。

  “你这个行为既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利益,还阻碍了消防车的登高操作,并埋下诸多的安全隐患,这是一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。”

  在执法队员耐心的宣教下,业主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。“原本是冲着这样的平台买的房子,现在因为下雨天平台经常积水导致雨水渗入室内,才想到要搭建阳光房,没想到居然还犯法了。现在这一拆,一家损失都要两三万。”业主邱女士大倒苦水,但也表示会积极配合执法。

  随后,新城中队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了拆除方案,并联合当地政府在第二天将此处违章搭建进行了拆除。

  在此,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市民朋友,私建阳光房属于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,同时还存在很多的安全问题。发生火灾时,它是耽误救援的“拦路虎”,阻挡了登高云梯的路线;而遇到台风天,它又变成了弱不禁风的“纸老虎”,与房子的主要部分不成一体的它很容易被掀翻。所以,绝对不可以为了一时方便而忽视了安全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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